随着年龄的增长,身体的器官面临着衰竭的现象,而心脏功能也逐渐衰退,长期心律失常可能会导致患者出现休克的症状,严重时还会危及到患者的生命健康,而对于心律失常的患者来说,可以通过注射盐酸胺碘酮注射液来达到缓解的目的,但是在注射盐酸氨碘酮注射液时,也需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。
【成份】
(2-丁基-3-苯并呋喃基)[4-[2-(二乙氨基)乙氧基[-3,5-二碘苯基]甲酮盐酸盐。
【性状】
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。
【适应症】
当不宜口服给药时应用本品治疗严重的心律失常,尤其适用于下列情况:-房性心律失常伴快速室性心律;-W-P-W综合征的心动过速;-严重的室性心律失常。
【用法用量】
静脉滴注:负荷量按体重3mg/kg,然后以1——1.5mg/min维持,6小时后减至0.5——1mg/min,一日总量1200mg。以后逐渐减量,静脉滴注胺碘酮最好不超过3——4天。
【不良反应】
1.心血管: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。①窦性心动过缓、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,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;②房室传导阻滞;③偶有Q-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;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;④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,以上情况均应停药,可用升压药、异丙肾上腺素、碳酸氢钠(或乳酸钠)或起搏器治疗;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;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。由于本品半衰期长,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——10天。 2.甲状腺:①甲状腺机能亢进,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
【禁忌】
1 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。 2 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。 3 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。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过敏反应,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。 2.对诊断的干扰:①心电图变化:例如P-R及Q-T间期延长,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,出现u波,此并非停药指征;②极少数有AST、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;③甲状腺功能变化,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,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,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,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。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。 3.下列情况应慎用:①窦性心动过缓;②Q-T延长综合征;③低血压;④肝功能不全;⑤肺功能不全;⑥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1 增加华法林的抗凝作用,该作用可自加用本品后4——6天,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。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时间,调整抗凝药的剂量。 2 增强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脏的作用。本品可增高血浆中奎尼丁、普鲁卡因胺、氟卡尼及苯妥英的浓度。与Ia类药合用可加重Q-T间期延长,极少数可致扭转型室速,故应特别小心。从加用本品起,原抗心律失常药应减少30 %——50%剂量,并逐渐停药,如必须合用则通常推荐剂量减少一半。 3 与?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合用可加重窦性心动过缓、窦性停搏及房室传导阻滞。如果发生则本品或前两类药应减量。 4 增加血清地高辛浓度,亦可能增高其他洋地黄制剂的浓度达中毒水平,当开始用本品时洋地黄类药应停药或减少50%,如合用应仔细监测其血清中药浓度。本品有加强洋地黄类药对窦房结及房室结的抑制作用。 5 与排钾利尿药合用,可增加低血钾所致的心律失常。 6 增加日光敏感性药物作用。7 可抑制甲状腺摄取[123I]、[133I]及[99mTc]。
【药理作用】
本品属III类抗心律失常药。主要电生理效应是延长各部心肌组织的动作电位及有效不应期,有利于消除折返激动。同时具有轻度非竞争性的?及?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和轻度I及IV类抗心律失常药性质。减低窦房结自律性。对静息膜电位及动作电位高度无影响。对房室旁路前向传导的抑制大于逆向。由于复极过度延长,口服后心电图有QT间期延长及T波改变,可以减慢心率15——20%,使 PR和Q-T间期延长10%左右。对冠状动脉及周围血管有直接扩张作用。可影响甲状腺素代谢。本品特点为半衰期长,故服药次数少,治疗指数大,抗心律失常谱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