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烧伤后第1个24小时,胶体和电解质液量=烧伤面积(Ⅱ、Ⅲ度)×体重(kg)×1.5ml,另加基础水分2000ml。计算所得总补液量的半数在烧伤第1个8h内补给,第2个和第3个8h各补充其总量的1/4。
2.烧伤后第1个24小时,胶体和电解质液量=烧伤面积(Ⅱ、Ⅲ度)×体重(kg)×1.5ml,另加基础水分2000ml。计算所得总补液量的半数在烧伤第1个8h内补给,第2个和第3个8h各补充其总量的1/4。
3.烧伤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公式:烧伤面积(二度及以上)乘1.5乘体重(kg)加2000ml水,其中晶体和胶体比例是二比一。在补充液体的过程中要注意病人的一般情况,根据尿量、血压、心率调整,有条件的可以测量中心静脉压,肺动脉楔压,还需要密切观察血样饱和度、血流速度、膀胱压力、血气分析等指标。
4.液体疗法的重要性是防治休克的主要措施,体重和烧伤面积是决定补液量的主要因素,及时、有效的扩容是防治休克的第一步。在休克期内配合医生及时、有效扩容,根据监测指标调整个体化的补液方案,使病人平稳过渡,为下一步的治疗奠定了基础。并持续监测尿量、体温、心率、血压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