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体征是衡量生命活动是否存在及其质量的重要指标,四大生命体征包括体温、脉搏、呼吸、血压等,是临床体检中必须检查的项目。在正常情况下,生命体征平稳,有无生命危险:
在生理性的情况下,体温会有所波动。早晨体温略低,下午略高,24小时内的波动幅度一般不超过1℃;运动或吃饭后体温稍高;月经期前或妊娠期妇女体温稍高。
1、在36-37℃的温度范围内,腋下温度应该在36-37℃。体温计的头部需要深入腋窝,用上臂夹住体温计,10分钟后读出。在腋下要注意不要有热气和凉性的物品,并且要把腋下的汗液擦干。本法简便、安全,是目前应用最多的体温检测方法;
2、口测的数值应该在36.3度至37.2度之间。消毒体温计头部置于舌下,紧贴唇部,5分钟后读数。量的时候不要用口腔呼吸,在测量前10分钟禁止饮用热水和冰水。本方法结果准确,但对于婴幼儿和神志不清的儿童不宜使用;
3、通过肛测法检查的结果是:正常的36.5-37.7℃,通常会比口测的结果高0.2-0.5℃。取出侧卧位,用肛门体温计头部涂上润滑剂,放置在肛门内达到体温计长度的一半,5分钟后再读出。本法测定值稳定,多用于婴儿幼儿和神志不清的婴儿。
在安静清醒的成年人中,正常值是60-100次/分,女性脉率稍快,儿童脉率在60-100次/分以上。不同的生理、病理状况或药物作用也可以使脉率增快增加或降低,同时还要观察脉率与心率的变化是否一致。
1、成年人:安静时,呼吸正常值在12-20次/分之间,呼吸与脉搏的比率为1∶4;
2、新生儿:静息状态下,呼吸正常值约为44次/分,呼吸与脉搏的比率为1∶3。
1、血压正常:收缩压
2、标准高:收缩压120-139毫米汞柱,舒张压为80-89毫米汞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