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留灌肠用品
治疗盘:同小量不保留灌肠,肛管宜细,灌肠液按医嘱配制,液量一般不超过200m1。
【方法】
1.嘱患者排便或给予排便性灌肠1次。
2.根据病情决定卧位,慢性菌痢宜取左侧卧位,阿米巴痢疾则取右侧卧位。患者臀部抬高10cm,液面距肛门不超过30cm,液量在200ml以内可用漏斗或注射器缓慢灌入。
3.液量在200ml以上者,用开放输液吊瓶缓慢滴入(即直肠滴入法)。采用滴入法时须将臀部抬高约20cm,以导尿管代替肛管,插入长度约10~l5cm左右,滴入速度一般60~70滴/min,滴液时应注意保温。
4.拔管后嘱患者平卧,尽量忍耐,不要解出,保留lh以上。
肠道病患者在晚间睡眠前灌入为宜。
保留灌肠用品治疗盘:同小量不保留灌肠,肛管宜细,灌肠液按医嘱配制,液量一般不超过200m1。
灌肠的注意事项有几点
急腹症、妊娠早期以及消化道出血的病人不能进行灌肠。肝性脑病病人不能使用肥皂水灌肠。伤寒病人的灌肠量不能多于500毫升,液面和肛门的距离不能大于30厘米。病情如果是降温灌肠的话,灌肠后半个小时再排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