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了5年的石斛通常已经过期,此时不能食用。石斛是一种中草药,性微寒、味甘,归胃、肾经,有补胃生津、滋阴清热的作用,常用于口干口渴、五心烦热、虚热不退等症状,也有肾阴亏虚引起的腰膝酸软、目暗不明等症状。若长期存放,则可能导致药效下降,失去原有作用。也有可能是变质的,容易引起胃肠道反应,因此不推荐食用。
1、石斛一般晒干后1-2年的保存期为1-2年,而新鲜石斛的保存期较短。石斛如保存5年,一般已变质,从而降低药效,甚至不能达到治疗效果;
2、胃肠道反应:石斛中的蛋白质、糖类、微量元素、水分等营养物质有利于微生物的生长繁殖,石斛放置时间过长,容易滋生病原菌,病原菌进入人体后,会破坏肠道正常菌群,引起腹痛、腹泻等不适症状。